瑪拉基書系列(ㄧ):愛到心坎裡

郭士恩傳道

「藐視我名的祭司啊,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:『兒子尊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。我既為父親,尊敬我的在哪裡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裡呢?』」(瑪一6)

瑪拉基書真的可以說是一卷「愛之書」。雖然它充滿著激烈的爭辯,但在字裡行間卻散發出神對以色列人的重視與關愛。在開頭的經文中,神已經表達了祂對以色列人的愛,甚至用以東的滅亡來證明祂的愛。而這樣的愛,就像夫妻之愛、親子之愛或任何形式的愛,都期待被愛的那一方能有相對的回應。可惜的是,以色列人的所作所為讓神大失所望,因此祂悲憤交加地發出愛的呼喚。神曾用雅各被揀選和以東的悲慘結局來證實祂的愛。現在,神反過來對以色列人說:「不是我不愛你們,是你們不愛我!」

這聽起來好像父母跟孩子的爭吵。我們應該都熟悉這樣的場面,一個孩子覺得父母的限制太多,又不給他想要的東西,就對媽媽說:「你一定是不愛我!」讓媽媽既受傷又生氣地回答:「我是為你好,你這樣不聽話才是不愛我!」確實,在神的質問中,以色列人就是那個不聽勸的兒子;但不只如此,因為神不只是父親,更是以色列人的主人,但他們卻不尊重祂,還若無其事地問神說:「我哪裡得罪你了!?」

神指責他們將汙穢不潔的祭物(瞎眼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)燒在祭壇上獻給神。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,就是在藐視耶和華的祭壇,以聖潔的祭壇為可藐視的。因此,神氣憤地問以色列人說:「你們將這些獻為祭物,這不為惡嗎?」其實,關鍵並不在於祭物本身,而是在於祭物所反映出的心態。神用比喻的方式質問他們,難道他們會把有瑕疵的禮物獻給他們的省長嗎?這樣的禮物必定不會討省長的喜悅,使他施恩。

在新約聖經的福音書有這樣一個故事:耶穌走到聖殿的奉獻箱對面坐下,看大家怎樣奉獻。很多財主奉獻了大量的錢。後來一個窮寡婦來了,只投進了兩個小銅錢。誰的奉獻比較蒙神悅納呢?答案是那位窮寡婦。耶穌向門徒解釋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,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裡頭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可十二43-44)這說明了一件事:神看的不是我們實際上奉獻了多少錢,付出了多少時間,做了多少服事工作;神看的是我們的內心——我們是否甘心樂意的為主擺上。有一句基督教的名言說得好:

If God is not your Lord of all. Then he is not your Lord at all.如果神不是你一切的主,那祂就全然不是你的主。

反觀今天的教會,我們是不是甘心樂意地奉獻,甘心樂意地擺上時間,甘心樂意地在主日來到教會,甘心樂意地接受服事的邀請?神是如此愛我們,我們應當如何回應神的愛呢?——我們要愛神,愛到心坎裡。這乃是出自主耶穌給每一位信徒的教導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,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(路十27)神一直不斷地呼喚我們:愛祂更深!愛祂更深!——是的,讓我們一生忠心服事主,愛主到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