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系列(四):禮物的真諦

郭士恩傳道

「所以,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:『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,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,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』」(來十5-7)

你曾有送禮物的經驗嗎?如果送禮的對象是不太熟的人,你可能不會為禮物精挑細選;但若對象是你的好朋友,你應該會想方設法找到他的最愛;如果對象是你的另一半,比如說要送結婚紀念日的禮物,那就更是不可以馬虎了!不過,你有沒有想過,假如現在要你送禮物給神,你會送什麼啊?神最希望從我們這裡得到的禮物,究竟是什麼呢?

希伯來書第十章引用了詩篇四十篇的一段經文,雖然他在此引用的是希臘文譯本(「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」),與希伯來文版本有顯著的不同(「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」)。雖然這兩者都表示對神的順服(耳朵代表聽從神的話語,身體代表實踐神的旨意),但後者更清楚地預指基督的道成肉身。希伯來書作者指出,基督的到來,是為了將古老的獻祭制度撇在一旁,並帶出對神的真實順服——而這一直都是獻祭禮儀背後的真諦。

這樣的全然順服在耶穌基督身上完美地體現出來,而當我們信靠基督,與基督聯合的時候,也就參與在基督全然的順服當中,得以成聖。基督徒得以成聖,就意味著神的律法已經寫在我們的「心上」,放在我們的「裡面」。耶穌基督為我們實踐了對神完全的順服,同時也呼召我們起身效法祂順服的榜樣,奔走在這一條成聖的道路上,將自己獻給神。

2012年夏天,我曾隨著教會牧長同工一起前往成都的鄉村,為當地的傳道人進行短期的培訓,來參加培訓的主要是當地的年輕傳道人,還有一些基督徒大學生。當時,我帶領這群年輕人做活動,大家玩得不亦樂乎。接著,我邀請他們分享:「你曾為主捨棄什麼?」有一位姐妹分享,她為了堅守基督信仰,捨棄了家人之間的融洽;另一個同工則表達,她覺得不是捨棄,而是為主擺上,不覺可惜,反倒喜樂,因為神比我們做得更多。後來,我看沒有人自願發言,就點名一位看起來心不在焉的弟兄,他的父親是一位全職傳道人。一開始,他顯得有些不自在,有點詞窮,但沉默一會兒後,他摘下眼鏡,眼淚流了下來,說到父親長年四處奔走傳福音,卻很少參與他的成長歷程,陪在他身邊;他花了很長的時間才理解父親的做法。最後他說:「和家人相伴的權利,這就是我所捨棄的。」。我相信是神賜給他力量,讓他在經歷極大的孤單和心酸之後,願意順服神的心意。

讓我們捫心自問:我曾為主捨棄什麼呢?在成聖的道路上,我們一定面對過許多不同的選擇:有寬大的路,有狹窄的路,你所選擇的道路是否合乎神的心意?你願意如何為主而活?讓我們將使徒保羅的榜樣謹記在心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願我們的生命都能反映出基督的榮美,因這就是讓神最喜悅的禮物。